曾赴云南瑞丽人士入境澳门须隔离14天


发布日期:2022-05-01 01:09    点击次数:99


u=4073448097,2365118364&fm=26&gp=0.jpg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今(2)日宣布,今午12时起曾到云南省瑞丽市的入境人士须接受14天医学观察。

澳门应变协调中心表示,因应云南省的疫情变化,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4月2日中午12时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曾经到过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