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州市关于惩戒非法滞留缅北顽固人员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24 18:17    点击次数:165


广东高州市关于惩戒非法滞留缅北顽固人员的通告

广东高州市关于惩戒非法滞留缅北顽固人员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过前一阶段敦促,已有部分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返回户籍地,目前仍有刘洪万等20名广东高州籍滞留缅北顽固人员未按照要求返回户籍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惩戒刘洪万等20名高州籍非法滞留缅北顽固人员,特公示如下:

一、拆除或查封赃款所建、所购房屋。对滞留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拆除或查封赃款所建、所购房屋,并追缴涉案款项及孳息,对凭该房产就学的子女迁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二、严核就学资格。非法滞留缅北顽固人员的子女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录取和开学时,父母双方没有共同当面申请入学核实身份的,子女不得就读城区学校。

三、冻结、注销户籍。对非法滞留缅北顽固人员作“下落不明冻结”处理,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注销户口。

四、暂停、取消通讯、支付业务。依法暂停非法滞留缅北顽固人员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参与缅北地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及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其直系亲属、朋友与之有资金往来的,对其直系亲属、朋友的银行账户、网银予以冻结反制,并取消相关业务资质。

五、限制入党、参军、就业。对滞留缅北顽固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函询调查时,原则上不予通过。

六、暂停补助。滞留缅北顽固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返茂,暂停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所有政策性优惠补贴(助)资金,大病保险政策从严审批。

七、公开劝返。对滞留缅北顽固人员一律公开曝光,在城乡、闹市区域和学校张贴缅北窝点人员通告,通过社会公益视频广告、乡村语音广播等方式进行无间断播放。

八、取消奖补资格。人员赴缅北地区从事违法犯罪较严重的村(社区),一律列为后进村(社区)进行整顿,暂停评先评优资格,暂停财政补贴。

九、从重打击、从严追责。对缅北窝点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所有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得为境外违法犯罪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村(社区)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不主动如实报告直系亲属从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或在缅北地区生活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由纪监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追究责任。

十、举报奖励。对举报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线索和参与缅北地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的线索,一经查实,给予奖励。

本公示发布后,在2021年11月16日前,非法滞留缅北顽固人员,能够返回户籍地或积极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高州市局刑侦大队进行报备的(联系人:陈警官13929737110;程警官13929757110),可从轻或免于惩戒。凡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本人先以信函、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及时到案的,或者在亲友劝归、陪同下投案的,又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违法犯罪嫌疑人送来投案的,均视为主动投案。主动投案可以视情况依法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回国主动投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规定,依法依规申报回国,不得偷渡回国。如上述人员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立案侦查、网上追逃及相关惩戒措施。

高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7日

附: 高州市拟惩戒非法滞留人员名单